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核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报名地址:”’http://www.chinansc.cn/haqgcs/ (报名时间一般在4月底至5月底 举例:2021年4月26日至5月25日;考试时间一般在9月初 举例:2021年9月4日)
”’特别说明:”’该项目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所属职业资格,其对应职称为”’工程师”’(即”’中级职称”’)
== 考试 ==
=== 报考条件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1年。
2.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3年。
3.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5年。
4.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6年。
5.取得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0年。
6.取得理工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5年。
7.取得理工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0年。
=== 报名方式 ===
报考人员登陆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主页(或直接访问http://www.chinansc.cn/haqgcs/ )点击页面上“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链接进入系统,按要求进行考试报名。
=== 考试科目 ===
需要考《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核安全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 考试地点 ==
一般设在北京、杭州、成都和广州。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原则选择考试地点。
=== 合格标准 ===
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系统(www.chinansc.cn)网站发布。
=== 证书管理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 注册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 注册条件 ===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3.经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
=== 注册有效期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持证者应在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 注册证书 ===
经批准注册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在其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情况”栏目内加盖印章,并核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 注销注册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因在核安全等业务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
3.受刑事处罚。
4.脱离核安全相应岗位连续满1年。
== 继续教育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应按本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申请再次注册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 内容时间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2年)内,应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下列形式可作为计算继续教育累计学时的依据:
1.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办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学时按培训时间计算;
2.参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学时按培训时间计算;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安全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培训10学时;
4.参加国际或全国的以及省级以上协会、学会举办的专业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宣读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有1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收入会议论文集的,相当于培训10学时;
5.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核安全相关专业著作中,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撰写工作的,相当于培训40学时;
6.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聘任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授课教师的,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
7.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题的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培训40学时。
== 执业范围 ==
1.核安全审评。
2.核安全监督。
3.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
4.核质量保证。
5.辐射防护。
6.辐射环境监测。
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领域。
==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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